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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代麗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昨天發布緊急通知,要求實施勞務派遣機構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用人單位輸送勞動者實名動態管理,上報勞動者姓名、身份證號等5項重要信息。
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間,根據“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各區人社部門要監督指導本轄區勞務派遣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建立向用人單位輸送勞動者實名動態管理制度,切實把住用工安全的入口關,嚴防出現盲區死角,確保不出現任何閃失。
勞務派遣機構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用人單位輸送的勞動者,包括通過勞務派遣、人力資源服務外包、靈活用工以及職業中介服務等方式輸送的勞動者。
勞務派遣機構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向用人單位輸送勞動者前,必須進行防疫排查,有武漢接觸史或密切接觸史,未過隔離期,或有疫情相關不適癥狀的人員,一律不得輸送給用人單位。目前在湖北的員工不得返京,其他地區返京人員嚴格落實居家或集中醫學觀察14天措施。必須督促指導用人單位降低人員住宿和辦公密度,每人辦公占有面積不少于2.5平方米,集體宿舍每間不超6人,人均居住面積不少于4平方米,原則上不安排在地下空間居住。
向用人單位輸送的勞動者,必須實施實名動態管理,登記勞動者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用人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這5項重要信息。勞務派遣機構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需將動態管理5項信息數據報送至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信息匯總后將報市人社局。
轉載: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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